2005年2月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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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廿八省公路无三乱
孙承斌 张宗堂 

  据新华社浙江、福建、四川、贵州、宁夏5省、自治区,近期通过了有关部门关于所有公路基本无“三乱”的检查验收。至此,我国已有28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“三乱”。
  这是记者从交通部、公安部、国务院纠风办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。
  1994年国务院发布《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》,规定除公安、交通、林业部门外,未经国务院批准,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准上路设站、收费和罚款,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、罚款指标。继1997年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全部实现国道、省道基本无“三乱”后,有关部门于1999年部署在全国开展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“三乱”活动。
  近几年,浙江、福建、四川、贵州、宁夏等地政府对治理公路“三乱”工作高度重视,并建立了相关制度,坚决查处对群众举报及发现的公路“三乱”问题,加大责任追究力度,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,并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。根据以上五个省份的申请,去年年底,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,以“暗访为主,明察为辅”的方式,进行了检查验收。检查结果表明,以上五个省区取得明显成效,已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“三乱”的目标。